(一)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。
(二)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,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。
(三)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,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四)负责本地区中央税、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(费)的征收管理、税源管理、纳税评估、反避税和稽查工作,力争税款应收尽收;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。
(五)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;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。
(六)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;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;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;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。
(七)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,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。
(八)编制、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、统计核算工作。
(九)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;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;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。
(十)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。
(十一)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。
(十二)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、编制、人员和经费等工作。
(十三)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福建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省局行政处室(14个):
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货物和劳物税处 所得税处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
纳税服务处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国际税务管理处 收入规划核算处 财务管理处
督察内审处 人事处 离退休干部处 教育处 监察室
巡视办公室 机关党办
省局直属行政单位(1个):
稽查局
省局直属事业单位(5个):
信息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税收科学研究所 注册税务师
管理中心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
培训中心
下辖设区市国税局(11个):
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
新余市国家税务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赣州市国家税务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
上饶市国家税务局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 抚州